標題:110學年度學前身心障礙幼兒入幼兒園鑑定及安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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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本市110學年度學前身心障礙幼兒入幼兒園鑑定及安置工作實施計畫辦理。
二、旨揭計畫相關作業期程,摘述如下:
(一)報名:110年1月4日至1月22日。
(二)教育評估:110年1月14日至3月17日。
(三)鑑定及安置會議:110年4月7日至5月20日。
三、報名簡章資料可於本局特殊教育科網頁「熱門公告」項次 下載(網址:https://www.doe.gov.taipei/),請協助家 長備齊應送文件。
四、檢附實施計畫及簡章各1份,詳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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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者:本站 來源:
主任 日期:2020-12-02 15: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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