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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南港區成德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102學年度招生簡章
ㄧ、招生班數及人數:
核定班級數: 3班,每班以30名為限(含直升及優先入園幼兒),每招收1名身心障礙幼兒,其核減幼兒人數,依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委員會核定減收人數辦理。
二、招生對象:
★優先入園資格:設籍臺北市(除下列第4款)符合下列資格其一之幼兒,於招生名額及優先入園 時間內至學區內設有附設幼兒園之公立國民小學或其他市立幼兒園出具戶口名簿正本及各項證明文件,得申請優先入園登記,逾時視同放棄。
※優先入園登記日期與時間
nbsp; a. 5、4足歲:102年5月24日(星期五)上午9時起至下午4時止。
nbsp; b. 3足歲:102年5月31日(星期五)上午9時起至下午4時止。(尚有缺額才招)
優先入園資格及應檢具證件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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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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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先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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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口名簿正本及下列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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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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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幼兒
低收入戶幼兒
中低收入戶幼兒
原住民幼兒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
父或母一方為中、重度身心障礙者之幼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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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幼兒:領有本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核發之學前身心障礙幼兒安置報到通知單。
低收入戶幼兒:市府社會局核發之之低收入戶卡或審核通過公文。
中低收入戶幼兒:市府社會局核發之中低收入戶卡或審核通過公文。
原住民幼兒:依原住民身分法規定註記之戶籍資料。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市府社會局核發之特殊境遇家庭身分認定公文。
父或母一方為中、重度身心障礙者之幼兒:父或母一方之中、重度身心障礙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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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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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機家庭幼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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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社會局核發之危機家庭身分認定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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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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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姊妹為身心障礙幼兒且就讀該校(園)之幼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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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姊妹領有臺北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核發之身心障礙幼生安置報到通知書及戶口名簿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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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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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立幼兒園或公立國民小學編制內現職教職員工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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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職員工在職證明及戶口名簿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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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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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含雙胞胎)且年滿5足歲幼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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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口名簿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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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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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或母一方原屬國為外國籍之年滿5足歲幼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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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籍謄本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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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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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有2胎(含)以上之年滿5足歲幼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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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口名簿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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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入園資格:
1.第1階段:自102年5月27日(星期一)上午9時起至下午4時止。年滿5足歲之幼兒(民國96年9月2日至97年9月1日出生)。【學區內mdash;萬福里、聯成里、 合成里11及12鄰、15至23鄰】
2.第2階段:自102年5月29日(星期三)上午9時起至下午4時止。【不分學區mdash;年滿5足歲、4足歲之幼兒(民國96年9月2日至98年9月1日出生)5足歲幼兒應優先錄取後,以家有兄姊就讀「該園」或「該國小」之4足歲幼兒優先錄取,再辦理一般4足歲幼兒登記,如超額則抽籤決定錄取名單。
3.第3階段3足歲:102年6月3日(星期一)上午9時起至下午4時止。(民國98年9月2日至民國99年9月1日出生者。)如尚有缺額辦理第3階段招生作業,學區內符合優先入園年滿3足歲之幼兒可優先登記,再有缺額以家有兄姊直升(錄取)該園或該國小之學區內3足歲幼兒優先錄取,仍有缺額再錄取學區內一般3足歲幼兒,如仍有缺額,再辦理一般不限學區之3足歲幼兒登記,如超額則以抽籤方式決定錄取及備取順序。
登記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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攜帶戶口名簿正本、印章(不收登記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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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優先入園者,請依所符合之資格,攜帶所需之證件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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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位幼兒以登記1園為限,非經切結放棄不得於第2園登記,違反規定者,取消其所有錄取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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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記地點:臺北市南港區成德國民小學(臺北市東新街6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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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2785-3856轉10、11、12、14或2785-1376~8轉191、192
備註:本園上、下學期皆辦理課後留園(放學後~6:30);寒、暑假依人數辦理冬、夏令營活動,費用依實際上課天數另計,歡迎各位家長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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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者:本站 來源:
主任 日期:2013-05-07 07:4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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